各班级:
为纵深推进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我校《关于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主理人行动”之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的通知》,现决定开展我院“一站式”学生社区“主理人行动”之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主理 筑牢温馨成长阵地
二、参与对象
学院全体在校2023级、2024级、2025级住宿本科学生
三、创建类型及条件
(一)文明宿舍创建
为筑牢宿舍文明建设根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宿舍学习、生活氛围,组织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才艺活力型”“书香清雅型”文明宿舍创建培育工作。
1.学习型:热爱所学专业,宿舍成员整体学习氛围浓厚;宿舍成员互帮互学,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良,全宿舍无挂科现象,多人多次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同时,若有成员获得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学科竞赛奖项,可直接获得创建培育合格资格。
2.创新型:宿舍成员重视并积极参与科技创新类活动,拥有浓厚的宿舍科研创新氛围;同时,如有宿舍成员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创新类竞赛奖项,可直接获得创建培育合格资格。
3.服务型:宿舍成员均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创建期间宿舍成员总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小时;或宿舍全体成员参与无偿献血。
4.才艺活力型:成员兼具文艺特长或运动热情,积极参与学校科技节、文化节、艺术节及各类体育赛事并表现突出,体育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并在各级各类运动会等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5.书香清雅型:崇尚阅读、涵养底蕴,宿舍成员图书馆借阅量可观,积极参与读书征文、经典诵读等文化活动,宿舍环境布置彰显书香特色,整洁雅致、格调清新。
注:申报宿舍在创建期内不得有违反学校《上海电力大学本、预科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二)榜样示范评选
为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榜样作用的示范寝室及个人,在文明宿舍创建培育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优良学风示范寝室”“特色寝室”“最美寝室长”评选。
1.优良学风示范寝:宿舍成员平均绩点、四六级通过率需位居前列,成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各类奖学金或高水平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类竞赛奖项等条件。
2.特色寝室:宿舍文化建设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在志愿服务、文艺体育、文化传承等某一领域形成独特优势,相关成果或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3.最美寝室长: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修养高尚,严于律己、恪守校纪校规,模范作用突出;热心服务室友、关心同学成长,带动宿舍形成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氛围;重视宿舍环境建设,牵头打造整洁卫生、文明有序、内涵向上的住宿环境;认真履行寝室长职责,带领成员高质量完成文明宿舍创建培育工作。
四、创建流程
1、学生根据寝室成员成长目标及兴趣特长等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创建,设立创建目标,混住的宿舍选择寝室长所在学院(学部)进行申报创建。
2、各班级负责班委依据以上文明宿舍创建要求与标准,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2日晚20:00前将《上海电力大学文明宿舍创建申报表》《上海电力大学文明宿舍创建汇总表》发送至邮箱njyuanqu@163.com(电子版文件命名:班级-宿舍号-文件名,如:2023011班-八号楼A111-附件1:XXXXXX;2023011班-上海电力大学文明宿舍创建汇总表)。
2.10月底前,由学院组成创建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的文明宿舍进行验收;11月上旬学校进行复评,同时进行“优良学风示范寝室”“特色寝室”“最美寝室长”评选。
3.学校及学院将对评选出的校级各类型文明宿舍及个人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同时,学院将评选结果作为学生个人参评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奖助学金等的重要参考条件。
五、注意事项
1、参与“文明宿舍”创建的寝室,每位同学计入1个劳动学时,验收合格的“文明宿舍”,每位同学计入2个劳动学时。评选为“优良学风示范寝室”“特色寝室”“最美寝室长” 每位同学计入4个劳动学时,学时不累加,按最高荣誉计算。(“最美寝室长”可在宿舍获奖的基础上,额外累加。)
2、以上参加各类型文明宿舍申报的寝室,在创建期间无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对存有:私拉乱接电源、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在宿舍内豢养宠物、楼栋内经商等违纪现象,或受过通报批评、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和检查、人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不得参评。
3、在公示期间,如因投诉并被证实而取消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补报。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所有。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7日

